司光辉同志事迹简介
在某一些特殊的时刻,一个人的人品和修养会面临着特殊的考验,而对东营市河口区水利局职工司光辉同志来说,他的人格确实是“真金不怕火炼”,从他这起拾金不昧的事迹就可以得出结论。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在宣扬倡导公民“八荣八耻”中,这条体现了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拾金不昧”正是这种道德品质的最好表现,司光辉同志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表现出了这一良好的道德品质,值得我区水利系统所有干部职工学习。
2011年3月20日上午8点,河口区水利局职工司光辉驱车赶往工地的途中,行驶至河滨路花卉大世界南侧时,发现在路中心位置有一个黑色皮包,捡起后发现包内有现金、银行存折、信用卡等大量贵重物品,他不假思索迅疾返回单位,向单位领导汇报,并将皮包上交。
单位领导几经周折与失主取得联系。失主赶到后确认所丢现金、银行存折、信用卡等有价证券价值370余万元,同时,包内有失主新购置的高档轿车钥匙一套。为了表示感谢,失主当即拿出两万元现金给司光辉,却被他谢绝。
司光辉同志拾金不昧的消息很快传开了,在全局职工群众中引起不同反映,有的人认为市场经济讲的就是拥有钱,觉得他拾到钱交出有点傻。有的人认为,时代就需要精神,这是雷锋精神的发扬广大。就连他所在办公室的一位同事对他直率的评述说:“你捡到钱归还了失主是对的,可人家的答谢你送给你的钱物你应该留下,不留下你不是傻吗?”。而司光辉肯定的回答道:“这是我应该做的,我只是把人家的东西还给人家。”一句话说得这位同志无言相对。
与此同时,局领导班子对司光辉同志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全局要大力宣传和表扬司光辉同志的这种行为,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向司光辉同志学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发扬社会主义的荣辱观,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司光辉同志不但在创建文明新风中起到了模范作用而且在认真落实岗位职责、遵章守纪方面起到了示范作用。他总是以“这是我应该做的”这句熟悉的言语来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在工作环境艰苦、还是在需要加班延点的时候,他都会第一个自告奋勇地参加。他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信任。
司光辉同志的先进事迹,体现了“八荣八耻”所弘扬的当代中国思想道德方面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表现了一名职工所具有的高尚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也验证了河口区水利局长期坚持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
拾金不昧是反映一个人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司光辉用他的实际行动诠释了诚实守信、拾金不昧这一良好的道德风尚。这种精神是我们当代青年学习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