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开展“厚道鲁商”倡树行动的安排部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打造“厚道鲁商·信用垦利”企业文化品牌,引导企业诚实守信经营,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企业深入开展“厚道鲁商·信用垦利”倡树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遵章守法、诚信经营为基础,以人本管理、和谐共享为核心,以加快“信用垦利”建设,创建“诚信企业、责任企业、文化企业、和谐企业”为目标,以品牌建设为重点,通过诚信创建、文化建设以及系列主题活动,建立起政府与市场相结合、企业与市场相结合的信用约束机制,引导广大企业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共同构建垦利特色、时代特征的鲁商文化子品牌,为建设黄蓝经济示范区、和美幸福新垦利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建成“信用垦利”网站和“垦利县信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打造集企业形象展示,企业文化交流和主题活动发布的“厚道鲁商·信用垦利”文化品牌网络平台,推动形成一个多部门、跨领域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宣传商业诚信文化,使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和信用管理能力明显增强,有效改善商务信用环境。每年推出一批代表新鲁商文化的优秀企业和企业家。通过组织动员全县企业积极参与“厚道鲁商·信用垦利”倡树行动,到2020年,使全县大部分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全省、全市表彰的“厚道鲁商”先进企业行列。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分行业、分领域、分地区抓好所属或所管理企业“厚道鲁商·信用垦利”各项任务落实。
(一)培养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
1.加强企业守法诚信教育。抓好企业负责人的诚信教育和培训工作,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树立诚信意识,打造诚信品牌,传播诚信理念;广泛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培训,全力推进企业“四德工程”建设,深入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增强职工守法意识,在企业内部营造人人讲诚信、事事依法纪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商务局,各镇(街道),县直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各企业)
2.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企业要将守法诚信贯穿企业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环保节能、职工权益保护、生产经营、纳税管理全过程。强化企业在发债、借款、担保等债权债务信用交易及生产经营活动中诚信履约的意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信用管理师。产品生产符合质量标准、绿色环保安全,价格做到真实合理,服务体现人文关怀。守合同、重信用,拒绝恶性竞争、追求和谐共赢,共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质监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各镇(街道),县直其它相关部门单位)
3.加强企业守法诚信监督。规范企业守法诚信监督管理,逐步构建一个部门联动、企业自愿参与、社会共同监督的长效机制。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督促合同履行、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依法纳税、征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建立职工诚信档案,健全企业奖惩制度,对企业职工诚信或失信行为进行奖惩。(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质监局,各镇(街道),县直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各企业)
(二)落实人本和谐管理理念
1.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建立企业全员培训体系,健全完善优秀职工使用和选拔机制,为职工搭建成长舞台,为企业转方式调结构、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镇(街道),县直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各企业)
2.注重职工人文关怀。关心职工思想动态,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各镇(街道),县直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各企业)
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依法自主用工、劳动者平等自由选择职业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同工同酬分配、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能增能减的薪酬分配制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紧紧依靠广大职工办企业,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各种民主管理制度,把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各镇(街道),县直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各企业)
(三)创新发展企业文化
1.加强企业文化体系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价值理念体系和行为规范体系,不断优化企业形象识别体系,形成企业文化的有机整体。保证企业文化整体功能更好地发挥,实现企业文化凝聚人心、改进管理、树立形象、塑造品牌、增强竞争力的作用。(责任单位:各企业)
2.植根地方文化精髓。立足我县黄河文化、红色文化、石油文化等特色文化,汲取文化精华、道德理念和企业实践中的时代精神,扬弃继承,创新发展,提炼有特色、易传播、感召力强的企业价值理念,逐步形成具有鲜明垦利特色的企业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各企业)
3.突出企业行业特色。积极开展职工文化、安全文化、服务文化、质量文化、营销文化、品牌文化和廉洁文化建设,促进企业文化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企业)
4.建立完善保障机制。落实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和职责要求,加强软硬件投入,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企业文化建设情况纳入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切实把企业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各企业)
(四)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1.推动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发展壮大企业,努力在创造社会财富、提供就业岗位、依法积极纳税、支持经济发展上发挥主力军作用。(责任单位:各企业)
2.坚持生态文明发展。走绿色发展之路,引导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主动公开企业环保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增加节能环保经费投入,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流程,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实现清洁生产;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发展生态文化产业;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争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各镇(街道),各企业)
3.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助力慈善公益事业,积极践行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安老助孤、支教助学的传统美德,在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础上,帮助社会困难群体,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各企业)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就企业的市场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等履行情况,以及社会关注或有重大影响的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各企业)
(五)建立完善各类信息发布平台
1.建设专用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信用垦利”网站、“厚道鲁商”东营子网站,构建“厚道鲁商”企业品牌学习研讨、信息交流、成果展示网络平台。(责任单位:县信用办,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开辟新闻宣传专栏、专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用垦利”网站、县电视台、县报社开设“厚道鲁商·信用垦利”倡树行动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我县企业在“厚道鲁商·信用垦利”倡树行动中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责任单位:县信用办,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3.加大社会氛围营造力度。城管执法局及相关单位在广场、交通枢纽以及道路沿线等推出“厚道鲁商·信用垦利”公益广告。同时,利用“信用垦利”微博、微信、贴吧等新兴传媒手段,加大对我县企业、企业家依法诚实守信经营典型的宣传力度,服务企业发展,全力打造“厚道鲁商·信用垦利”子品牌整体形象。充分利用“道德讲堂”等各类平台和阵地,宣传先进典型,讲清守法诚信经营、人本和谐管理、履行社会责任和创新企业文化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加强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企业不断增强诚信意识,向国内外先进企业看齐,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打造企业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县信用办,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六)实行企业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行业实际,把信用信息采集融入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等各环节,健全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制度。重点完善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检验检测等事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领域的信用档案。县信用办对各部门、行业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建立企业诚信“红名单”和“黑名单”。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每年进行一次综合发布。(责任单位:县信用办,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七)完善信用奖惩制度。垦利县“厚道鲁商·信用垦利”倡树行动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垦利县“褒扬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垦利县“信用主体”奖惩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在履行日常监督、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时,对各成员单位共同认定的A级诚信企业,要从政策扶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对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电子商务、融资担保、教育科研、股权投资等重点领域进行重大决策时,优先选择诚信企业。同时,各成员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本系统的诚信惩戒制度,在受理社会失信投诉、查处失信行为等方面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实现对失信者的协同监管,依法严格落实对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县信用办,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八)开展系列主题创建活动
1.开展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例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环节强化信用自律,改善商务信用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质监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各镇(街道),县直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各企业)
2.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建立“厚道鲁商·信用垦利”企业评选认定制度,组织“厚道鲁商·信用垦利”企业评选认定,认定的县级“厚道鲁商·信用垦利”先进企业争创市级先进企业,认定的市级“厚道鲁商·诚信东营”先进企业争创省级先进企业。对评选认定的县级“厚道鲁商·信用垦利”先进企业,在“信用垦利”网站、垦利电视台、垦利报社等媒体发布。(责任单位:县信用办,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3.开展“厚道鲁商与企业发展——企业家访谈”活动。选取县内守法经营、诚信治企的优秀企业家现身说法,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引导全县各级企业不断增强诚信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打造企业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县信用办,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4.开展“以诚信立业、以质量取胜、以品牌兴企”主题大讨论活动。汇总梳理各行各业中的诚信案例,以及诚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形成报告,为全县企业诚信建设提供有益参考。(责任单位:县信用办,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5.开展“信用垦利”知识竞赛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习信用知识,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强对“厚道鲁商·信用垦利”倡树行动的认同感和践行力。(责任单位:县信用办,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厚道鲁商·信用垦利”倡树行动纳入“信用垦利”建设总体部署,在“信用垦利”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垦利县“厚道鲁商·信用垦利”倡树行动指导委员会,负责倡树行动的整体规划和指导协调工作;定期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督促、落实行动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县财政安排“厚道鲁商·信用垦利”倡树行动专项经费,与“信用垦利”建设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加大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等方面的资金支持。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与企业信用销售相配套的财政、金融、税收、市场管理等政策措施。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厚道鲁商·信用垦利”倡树行动各项任务落实纳入“信用垦利”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此项工作列入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并根据考核成绩进行奖惩,确保建设成效。